婁底雙峰縣80後農民李某把官員的照片資料合成艷照,再製作敲詐勒索信寄給200多名官員。近日,因敲詐勒索罪,李某被湖南省雙峰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2013年1月,擔任某研究院副院長的曾某收到李某寄來的有他頭像的淫穢照片和敲詐勒索信。很快,曾某便按李某的要求向指定的銀行卡號匯去了328000元。不久後,曾某才察覺出照片里的人並不是自己。“我是副院長,要面子。”受騙的曾某有苦說不出。(紅網6月13日)
  官員這麼配合騙子,不是因為做賊心虛而是生怕面子受損?被騙雖然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說出去也的確會讓自己臉上無光,但官員匯出去的錢款可是高達幾十萬,如果僅僅是為了照顧自己的面子,成本是不是太高了?給出這樣的解釋,到底是官員的面子值錢到了一般工薪族不能企及程度,還是在案發之後為了掩飾自己給騙子匯款的初衷而隨手抓過來的“遮羞布”?
  俗話說得好,“沒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倘若行得正走得端,私德清白沒有問題,何至於讓騙子如此輕易得手?何至於在明知被騙之後還要吃啞巴虧?這樣的追問會不會讓官員感到難堪,我們還不知道,但公眾恐怕不會那麼在意官員的“面子”,而要打破砂鍋問到底,不會輕易放過這麼明顯的線索。
  相對於利用合成艷照敲詐官員這一事件本身,官員們的反應更能引起公眾的圍觀欲望。相對於讓李某為自己的不法敲詐行為付出代價,公眾更感興趣的是“礙於面子”給李某匯款的官員身上,到底有什麼說不出口的故事。
  吸引公眾的顯然不僅僅是官員身上可能存在的花邊新聞。對於拿著政府工資的官員而言,幾十萬的款項顯然不是小數目,如此豪爽地匯了出去,顯然會引發公眾的更大猜疑。在可能存在的官員生活作風問題的背後,是不是還隱藏著貪腐的可能?監管部門顯然應該及早介入好好調查一下,別“礙於面子”不好意思深究,讓人覺得官員的面子比老百姓的知情權、比黨紀國法更重要。
  讀者來信  (原標題:官員給騙子匯款真是“礙於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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