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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參加遼寧代表團全體會議,審議“兩高”報告。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曹建明表示,司法改革方案即將公佈。審議開始前10分鐘,曹建明已經來到會場。和前日作最高檢報告時深色西裝、紅色領帶的正式裝束不同,曹建明昨天選擇了深灰色夾克和淺灰色襯衣。整個審議過程中,曹建明時常用手撐著下巴,微笑望著發言者,偶爾扶一下眼鏡,聽到代表對最高檢報告提出建議時,馬上提筆記錄,並於最後針對代表們提出的“加快推行司法改革”、“基層司法系統建設”等建議一一做出回應。
   司法改革
   調研省級以下人財物統籌
   審議時,不少代表都提及應當加快推行司法改革。曹建明回應說,目前最高檢正在按照中央的要求推進,努力構建科學合理的司法運行機制。
   曹建明表示,目前司法改革的焦點是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還需積極審慎穩妥地思考。
   據曹建明介紹,有些改革路線比較清晰,有些是目標清晰,路線圖還沒有完全清晰。比如省以下地方法院和檢察院的人財物統籌,還需要組織調研聽取意見,我們會按照中央要求和大家期待,積極推進改革。
   關於這一改革方案出台的具體時間表,曹建明在會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人財物省級以下統籌,是重大改革,還要抓緊調研,提出更多的思路。曹建明還透露,中央即將公佈司法改革的文件,待公佈後,最高檢也會很快公佈檢察改革的方案。
   改革重點
   將建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
   有代表建議,兩高還需進一步深入司法公開,選取更多的判例公佈審判文書。
   對此,曹建明回應說,代表們雖然肯定了我們這兩年的工作,但有一句話我聽進去了:還不夠,仍然存在選擇性公開的問題。
   曹建明表示,最高檢今年改革的重點之一,就是加大司法公開的範圍和力度。其中建立案件質量的終身負責制,也是改革內容之一。
   “建立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改革是很明晰的。”曹建明在會後接受採訪時表示,“目前已經有了方案,不用很長時間,就會向社會公佈。”
   司法考評
   考評不能夠完全依靠數字
   針對代表提出的加強基層司法隊伍建設的問題,曹建明表示,目前基層的司法建設確實存在困難,基層司法人員的職業保障問題也需要解決。“需要改革完善我們的考評體系。”
   曹建明說,基層司法人員的考評成績現在通過數字體現,但整個辦案工作不能夠完全以數字為依據,還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最近我們做了很多調整,對考評體系做了完善。”曹建明說。
   (據《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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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訂行政訴訟法
   “民告官”阻礙有望破除
   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傳出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將對行政訴訟法進行大幅度修訂。作為三大訴訟法之一,行政訴訟法的修訂廣受關註。業內人士認為,此次對行訴法首次“大修”,表明存在已久的“民告官”阻礙將會逐步得到破除,中國社會民主程度進一步向前推動。
   中國“民告官”第一案發生在浙江。1988年8月,浙江省蒼南縣農民包鄭照因不滿縣政府下發的《關於強行拆除包鄭照違章房屋的決定》,將縣政府告到了法院。這一舉動在當時引起了巨大反響,儘管案件最終以包的敗訴告終,但作為“中國民告官第一人”,包鄭照站在了中國行政訴訟的起始點上。
   包鄭照案後不久,1988年11月,在遼寧中部某縣發生一起母子三人狀告公安局的案件。這是遼寧第一起“民告官”案件。該縣農民閻靜波與鄰居梁淑艷發生占道糾紛,雙方互相撕扯中,閻靜波與兩個兒子將梁淑艷打傷。縣公安局作出決定,對閻靜波和一個兒子施以警告,對另一個兒子行政拘留七天,同時,承擔梁淑艷的醫療費用和誤工損失。
   閻靜波母子三人認為公安局認定他們毆打梁淑艷沒有事實根據。不久後,請人書寫訴狀,到縣法院起訴公安機關,被受理立案。事後閻靜波說:“法院能受理我們的案件,我很高興,以前誰敢告公安局呢!”
   3個月內,中國一南一北兩起“民告官”案的相繼發生,反響極大,引發了人們對法治進步的思考和憧憬。而在當時,行政訴訟法尚未出台,並沒有專門的法律為老百姓撐腰。
   包鄭照、閻靜波不會想到,就在他們和政府對簿公堂幾個月之後,1989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行政訴訟法,並確定於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至此,“民告官”有了正式的法律依據,也開啟了法治的新時代。
   遼寧省法學會憲法行政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王志權告訴記者,行政訴訟制度確立之後,中國的行政訴訟案件數量迅速提高。行政訴訟“民告官”與民事訴訟不同,它不單純是一個救濟法和訴訟法,更是一部監督法,是人民依據憲法賦予監督權,通過司法權對行政權的一種監督行為。
   中國的行政訴訟法實施至今,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即實施初期、實施的艱難期和發展的成熟期。其中成熟期主要是在2000年以後,行政訴訟案件的數量穩步提高,“民告官”的受案範圍在擴大,原告的訴訟主體資格在放寬。與此同時,人們開始重新審視這一制度,開始學會用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中國法學會會員孫長江認為,此次行訴法“大修”,將會破除“民告官”的阻礙,而各地此前一直探索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等制度,使得“民告官”機制日臻完善。“民告官”的法律制度和配套體系凸顯生命力。
   據新華社電  (原標題:今年將建立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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